先是3月4日,欧盟开出一笔超过18亿欧元的反垄断罚单,直指苹果公司在流媒体音乐市场实施垄断行为;21日,美国司法部联合16个州和地区提起诉讼,指控苹果涉嫌垄断智能手机市场;四天后,欧盟再度“出手”,首次依据刚生效的《数字市场法案》对苹果、谷歌和Meta展开不合规调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期苹果为何接连受到反垄断夹击?南都·反垄断前沿观察发现,过去四年间,美国政府先后将谷歌、Meta、亚马逊和苹果送上反垄断诉讼的被告席,个别案件已进入正式审理阶段。欧盟则动用新的数字监管工具,要求大型平台履行“守门人”义务,并展开新一轮的事前监管审查。
迫于监管压力,科技巨头也纷纷开启合规性调整。比如苹果允许欧盟用户通过第三方下载应用,并下调了“苹果税”,但仍因整改不到位而受争议。在这场科技巨头与监管机构的反垄断拉锯战中,谁能占据上风?这些年欧美科技反垄断不停步,有何深意?对此,南都·反垄断前沿逐一盘点。
超18亿欧元罚单才落地,苹果在美又遭反垄断诉讼
过去一个月,苹果的反垄断压力接踵而来。
3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苹果处以18.4亿欧元的罚款,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在音乐流媒体应用分发市场的主导地位,对应用程序开发人员施加限制,阻止他们向iOS用户提供在苹果应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音乐订阅服务。欧委会认为,苹果的这种“反引导条款”属于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违反欧盟反垄断相关法规。
欧委会官网公布对苹果滥用应用商店规则的处罚。
据南都·反垄断前沿了解,这起调查与瑞典音乐平台Spotify的反垄断投诉有关,而后欧盟于2020年6月宣布对苹果展开调查。时隔近四年,这笔反垄断罚单落地。
图据欧委会官网。
对此,苹果也在4日当天发文回应。苹果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相反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更多选择。欧盟作出此番决定的最大赢家是Spotify——以竞争的名义,进一步巩固了这家欧洲公司的领跑地位。由于欧委会作出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有误,苹果决定上诉。
欧盟开出巨额罚单后,苹果又面临美国政府发起的反垄断诉讼。当地时间3月21日,美国司法部(以下简称DOJ)宣布联合15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对苹果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垄断或企图垄断智能手机市场,违反了《谢尔曼法》第2条。受此影响,苹果股价当天应声下跌4.1%,收于每股171.37美元,市值跌赔超1127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8115亿元)。
3月21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苹果提起反垄断诉讼。
起诉书称,苹果涉嫌通过封闭的操作系统和生态系统来垄断市场。一个明显的表现是,苹果有选择性地限制了第三方应用程序和iPhone操作系统之间的连接点,降低了非苹果应用程序和配件的功能。
“因此,在过去15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苹果公司都能对从App Store下载的任何应用程序及对应用内交易,收取其价格30%的佣金(又称苹果税)。”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Merrick Garland)在一份声明里如此说道。
诉状还称,为了在iPhone上使用智能手表或数字钱包等产品或服务,用户必须选择与之兼容的苹果产品。这种限制使得拥有iPhone的人更难使用非苹果生态的其他产品,也让其他竞争对手的操作系统难以访问苹果的服务。由此,苹果在智能手机市场筑起了“护城河”。
对于这起来势汹汹的反垄断诉讼,苹果公司很快作出回应,称相关指控在事实和法律层面都存在明显错误,将会积极抗辩。同时认为,如果(诉讼)成功,它将阻碍苹果持续创新能力,并将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使政府有权强行干预人们的技术设计。
反垄断“炮火”猛攻,苹果“围墙花园”模式会被动摇吗?
可以看到,不管是欧盟逾18亿欧元的罚单,还是DOJ最新的反垄断诉讼,都与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规则有关,核心争议点在于苹果“围墙花园”模式上。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告诉南都·反垄断前沿,苹果不仅仅是一个产品制造商,它构建了一个围绕其操作系统、硬件、服务和应用商店的闭环生态系统,通过这个生态系统提供高度整合的产品和服务,为用户创造独特且高质量的体验。这是苹果能够在全球市场中保持其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所在。
但在反垄断监管机构看来,苹果利用自身生态系统的封闭性,通过App Store的政策限制第三方硬件和软件功能的使用,打造“围墙花园”,以此来维护其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限制了小型开发者的创新空间和竞争机会。
因此,“这次诉讼触及到的核心问题是,企业维护其生态系统的权利与保护市场竞争健康之间的界限。”邓志松认为,这不仅使得苹果的市场行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审视,也可能颠覆苹果的商业模式及数以百万计消费者使用苹果产品的方式。
反垄断诉讼缠身,苹果赖以成功的核心商业模式会否因此被动摇?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围告诉南都·反垄断前沿,反垄断案件往往耗时非常久,即便苹果败诉了,还可提起上诉。在这期间,苹果“围墙花园”的商业模式,不会马上被停止。
值得一提的是,为规避监管风险,苹果也在采取措施试图“拆墙”。今年1月25日,苹果公司宣布遵循欧盟《数字市场法案》(以下简称DMA)的规定,从今年3月起在欧盟地区对iOS、Safari浏览器和App Store进行部分更改。
苹果为此作出了历史性的让步。比如允许侧载,让用户可以从App Store以外的第三方渠道下载和安装应用程序。再比如降低“苹果税”,欧盟地区iOS App将为开发者降低手续费,从原先的30%降至17%,或从折扣后的15%降至10%。
在降低抽成比例的同时,苹果新增了两项收费标准。一项是支付处理使用费,即开发者另行支付3%的手续费后,可继续使用苹果支付功能,当然也可在其App内使用其他支付服务商,或通过链接引导用户访问其网站进行支付处理,无需向苹果支付额外费用。另一项是核心技术使用费,通过App Store或第三方应用商店分发的iOS App安装量超过100万次后,开发者须每年为“每首次安装”支付0.5欧元。
不过苹果的这些“拆墙”动作,并不能让外界感到满意。当地时间3月2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苹果、谷歌和Meta展开五项违规调查。这是欧盟首次动用DMA,旨在促进欧洲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开放性,同时让用户拥有更多选择。
DMA首次“亮剑”,欧盟宣布对谷歌母公司、苹果和Meta启动调查。
据南都·反垄断前沿了解,被称为“超级反垄断法”的DMA已于今年3月7日全面实施,该法案创设性地提出了“守门人”的概念,要求大型网络平台遵守一系列“要求实施”和“禁止实施”的义务。去年9月,欧盟指定谷歌母公司Alphabet、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和微软作为“守门人”,并敦促这些公司于3月7日前提交合规报告,以评估是否完全遵守了所有DMA义务。
从反馈情况来看,苹果提出的部分合规措施遭到了质疑。据欧委会介绍,利益相关者对苹果的收费结构表示不满,称苹果仍在收取各种常规性费用,并存在诸多限制行为——包括糟糕的屏幕设计选择、更改默认设置的繁琐,以及用户无法卸载苹果的多个关键应用程序。
欧委会表示,计划在一年内完成调查。如发现违规行为,最高可能对涉案企业处以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重复违规的,罚款则可高达其全球总营业额的20%。
无一幸免!四大科技巨头在欧美深陷反垄断困局
欧委会首次依据DMA对包括苹果在内的三家“守门人”展开调查,最终结果如何?美国司法部与苹果的反垄断诉讼,将走向何方?为免受18.4亿欧元反垄断罚单,苹果能否赢得上诉?苹果想彻底平息这些在上个月新添的“烦恼”,势必要与欧美监管机构展开旷日持久的较量。
其实不止苹果,谷歌、Meta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也屡陷反垄断调查漩涡。南都·反垄断前沿观察发现,过去几年,四大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遭遇反垄断调查,已成“家常便饭”。其中欧盟的攻势最为猛烈,频频将矛头对准美国科技巨头,并开出了一笔笔巨额罚单,有人因此形容欧盟将谷歌等公司当成“提款机”。
有意思的是,美国也开始举起反垄断“大棒”,对硅谷科技巨头“紧追不舍”。2020年10月,美国众议院发布一份历时16个月、长达449页的数字经济竞争调查报告,细数了谷歌、Facebook(后改名为Meta)、亚马逊和苹果如何利用“看门人”的优势地位,实施涉嫌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报告建议加强执法、全面修订反垄断法,还提出包括拆分科技巨头等救济措施。
此后四年间,谷歌两次被DOJ提起反垄断起诉;Meta与美国联邦贸易委会(以下简称FTC)始于2020年12月的反垄断诉讼,也历经一方被要求补充诉状材料,另一方动议撤销起诉被驳回的波折过程;亚马逊同样没能从反垄断困局脱身:2023年9月26日,FTC联合17州发起反垄断诉讼,控诉其通过非法垄断策略,让买卖双方为更差的服务支付更多的费用。
此次苹果遭DOJ起诉,可以看作是这波科技反垄断浪潮的后续结果。至此,四大科技巨头集体被美国政府送上反垄断诉讼的被告席。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案件将在2024年迎来进展。
以谷歌为例,2020年10月美国司法部联合多州宣布起诉谷歌,指控其在搜索引擎市场非法抑制竞争。2023年9月12日,这起案件在美国华盛顿首度开庭,整个庭审阶段为期十周。完成举证后,该案预计于今年5月进行结案陈词。DOJ对谷歌发起第二起反垄断诉讼,事关数字广告业务。据负责审理此案的美国弗吉尼亚州地方法院透露,该案将于今年9月9日正式开庭。
随着这些案件逐步进入审理阶段,美国政府与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辩论也将全面展开。邓志松告诉南都·反垄断前沿,参考上个世纪90年代持续十多年的微软反垄断案,不论此次美国政府与科技巨头的诉讼以何种结果落幕,这注定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诉讼拉锯战,并可能成为推动法律、政策更新、商业模式调整,以及社会对科技巨头角色认识转变的催化剂。
本土保护还是政治博弈?欧美科技反垄断的不同考量
不管在美国还是欧洲,四大科技巨头无一幸免地被反垄断执法机构“盯”上。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大背景下,欧美科技反垄断不停步,一系列反垄断调查或诉讼背后,是法律问题之争,还是另有其他因素考量?
结合欧美的实际情况,二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邓志松认为,欧盟频频针对美国科技巨头发起反垄断调查,除了出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目的外,可能还与其本土缺乏全球性的、有竞争力的超大型平台,希望通过限制非欧盟科技巨头的市场力量以扶持本地区中小平台经营者的发展与竞争力有关。
“因此,欧盟不仅基于传统反垄断法框架,积极展开针对科技巨头的调查、罚款等事后监管措施,而且通过制定《数字市场法案》引入事前监管,针对符合‘守门人’认定标准的平台提前设定要求实施和禁止实施特定事项的义务。此举避免了复杂、漫长的相关市场界定及竞争分析,能够更加高效地干预、规制科技巨头的行为。”邓志松说。
不同于欧盟反垄断的“雷厉风行”,美国则向来被质疑“雷声大雨点小”。就连早几年,美国众议院强势提出的一揽子“加强反垄断执法和恢复在线竞争”的立法计划,也被搁浅至今。在科技反垄断问题上,美国似乎并未完成达成共识。
“从前期几个诉讼表现来看,美国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对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理论基础,是存在分歧的。”周围告诉南都·反垄断前沿,这种分歧导致二者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对于证据证明力的认定表现出差异。过程中,法院曾多次要求执法机构补充证据材料,或者调整诉讼范围等等。这些都表明这种“裂痕”的存在,并且目前尚未看到弥合的趋势。
据南都·反垄断前沿了解,2021年6月,据美国总统拜登的任命,出生于1989年的莉娜·可汗(Lina Khan)宣誓就任FTC主席。这位FTC史上最年轻的掌舵者是反垄断领域“新布兰代斯学派”的代表人物,曾因《亚马逊的反垄断悖论》而声名鹊起。在美国另一大反垄断执法机构里,掌管DOJ反垄断事务的乔纳森·坎特(Jonathan Kanter)同样是科技巨头的长期批评者,有“谷歌宿敌”之称。
随着反垄断鹰派的全面掌权,美国反垄断监管理念也有所转变。
据邓志松介绍,目前推动美国反垄断执法政策的新布兰代斯学派认为,长期以来,芝加哥学派的反垄断政策过分关注短期内的消费者福利(如价格和效率),而忽视了市场集中度对创新、数据控制和更广泛社会目标(包括数据隐私、市场多样性)的影响。现代科技巨头对数据和算法的控制,构成了新型的垄断力量,目前已无法用传统的监管框架来衡量其商业模式——因此主张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来限制科技巨头的市场力量,推动美国反垄断重新立法。
不过这样的主张,或许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比较》杂志研究部主管陈永伟在近期一篇评析苹果被诉的署名文章中指出,美国的司法非常讲究判例,在过去几十年中,芝加哥学派的思想已经渗入到了无数个判例当中。相比之下,新布兰代斯主义的观点则缺乏判例基础。
同时他注意到,反垄断诉讼背后的政治博弈。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2024年也是美国总统选举年。陈永伟认为,拜登政府如果要想连任,有必要兑现当初反对科技巨头垄断的竞选承诺,以再度争取中低收入选民的支持。可是如果一反到底,则有可能失去硅谷科技巨头这一股重要的支持力量。
“如何解决这个两难?找一个看似很大的由头提出诉讼,但在证据上却做得不那么扎实,或者干脆选一个很容易被民众认可,但却不容易被法院采纳的观点(如布兰代斯主义的理论)来组织诉讼策略。这样诉讼的声势会很大,但却不容易胜诉。”陈永伟说。
也因此,他认为虽然DOJ来势汹汹,但它在这个案件中胜诉的可能其实并不高。至于拆分苹果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