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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称,“两家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各自撤销对对方的起诉,结束双方之间的所有诉讼”,但拒绝提供更多细节。
福建晋华成立于2016年,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晋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通过与台湾联华电子技术(联电)合作,建立了这家专门制造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内存的企业。
2017年9月,美光在中国台湾控告联电,指控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窃取美光的商业秘密,涉嫌将美光技术泄露给联电。同年12月,美光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福建晋华和联电,称联电通过美光台湾员工窃取其知识产权,包括DRAM的关键技术,并交付福建晋华。多年来,美光科技在全球多地发起诉讼,要求追究联华电子和福建晋华的侵权责任。
福建晋华2018年1月也就美光一系列在华销售的产品侵权,对美光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晋华专利的行为,索赔1.96亿元。
同年,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为由,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
2021年,联电与美光宣布和解,美国检方同意放弃以经济间谍等罪名起诉联电。根据12月24日彭博社报道,美光表示,该公司和福建晋华也达成全球和解协议,双方将结束此前针对对方提起的诉讼,并在全球范围内撤回对对方的起诉。
彭博社表示,美光的全球总收入中,有约25%来自中国市场。
文|记者冷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