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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南都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医美平台“新氧”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超声炮等医疗美容广告,因发布内容未经审查,并且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的图文广告,该公众号运营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罚款9000元。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该公司曾两次因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被罚。

  “新氧”平台。
  据披露,6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接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移交通知书》,反映海南一线大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咖科技”)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新氧”,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涉嫌违法。经查,大咖科技为了宣传和推广“新氧”网络医疗美容交易平台,受北京普盛云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公司以每篇1500元的费用,通过其注册的“新氧”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宣传文章。
  广告内容包含“做完超声炮8个月后,面部软组织有效提升,苹果肌下垂引发的法令纹减轻”,“26岁陆陆面部软组织多,下颌缘模糊,超声盾改善后,U脸直接变V脸,丰厚的软组织压实内收,脸小了一圈”等文字及对比图片。大咖科技未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材料,属于明知或者应知未经审查仍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医疗美容广告的违法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指出,大咖科技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3000元、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2023年6月6日,大咖科技因在旗下“一线大咖”公众号上发布医疗广告内容,利用患者使用前后效果对比图作为证明,构成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3000元。
  同年10月30日,大咖科技又因在“一线大咖”公众号上发布“新氧医美超声炮”医疗广告,广告内容中利用患者使用前后效果对比图作为证明,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罚款9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新氧”是一个医美服务平台,品牌母公司为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13年,平台有整形、美容、护肤、美体等方面的医生和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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