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阿里巴巴发布公告,就此前公开披露过的推定股东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0.8亿元)以和解上述诉讼。公告显示,上述和解不构成承认或认定诉讼主张的索赔有任何正当理由,公司否认任何有关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达成和解仅为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扰。
阿里巴巴公告称,与部分现任及前任高管与董事已达成一项和解协议,以解决先前在公开档案中披露的股东集体诉讼案件(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 Securities Litigation, No.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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